步郝丸報導:


轉貼燦坤,你怎麼有辦法這麼爛這篇文章
再查看網路一些新聞
發現台灣買3C產品在門市(實體商店)
店家是可以不接受退換貨的服務
在3C賣場購物,不符合郵購或是訪問買賣,因此不受到
消保法第19條的保障

商家自行規定退貨服務,並收取20%以下的手續費,其實是符合法令。
其他3C賣場,如果購買商品後發現有所損壞,一定讓消費者無條件退貨,
但如果商品沒有問題,只是消費者不滿意或不合用,並不是每一家賣場,
都能讓消費者退、換貨。
全國電子和順發3C賣場,在合理的條件之下,可以讓消費者七天內「退貨」,
並且退還現金,且全國電子是不收受手續費,
NOVA可以接受「換貨」,但不退還換貨之後的差價,
燦坤表示,若消費者需要退換貨,需要和上游廠商溝通過後,才能確認是否可以退換貨。
(這就表示不讓你退換貨~)
其他大賣場也有不能退換貨或折價回收情形~
所以消費者~在買3C用品應該問清楚~~~注意本身權益
對於本身不懂得電子產品購買時要多小心,以免的權益受到損失


3C賣場 不保證七天內退貨全額退費


購買商品前要查看合適的型號,仔細詢問店員是否可以試用,
或是購買之後是否可以退換,購買之後,則要保留發票,並儘量不要破壞包裝,
保持商品的完整,如此才能在退換貨上保有屬於消費者的權益。

所以買3C產品時~~本身要小心別腦殘加眼殘^^



但如果你在電視購物,或網路買賣電子產品則有七天鑑賞期
一般網路商家退換貨都有一訂規定
舉例如下:
如遠見科技3C退換貨規定
PChome 3C退換貨

3C電子產品如果該商品無任何瑕疵或損壞無法歸咎於業者之責任,
是不得要求業者退貨或換貨。
現今有許多業者為提昇服務,紛紛打出“不滿意X天退費”、“差價退費”…等,
皆是為提昇服務,並非所有的業者需效法。^^(所以不讓你換剛好而已 了解嗎^^)
當然業者必定會訂出一定的退費標準。
所以,現物買賣的商品除非商品有瑕疵、屢修不復或非人為因素造成
…等可歸咎於業者之責任,否則無法強制要求業者一定要退費或換貨。

為保障我國電子產品的發展..............所以台灣有
電子簽章法草案
業者以惡法為保障欺壓消費者~~這個律師在文末有提到
買賣雙方利益之衡平,實現良好之消費環境,實仍有待立法者之修法與制定!
還是要靠立委諸公修法 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~~

所以買3c產品要小心 不讓你換是剛好而以 讓你換~~算你撿到~~~~了解嗎^^
要打去客服前先來看看這篇,免得獲得腦殘+眼殘的評語~丁丁是個人才~^^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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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risthinet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